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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簡章安置名額」

一、依據本市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簡章辦理。
二、本市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志願選填至「科別」,114學年度一般類科總安置名額為1,1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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