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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113適性安置一般類科簡章可參加晤談學生名單及相關注意事項

一、 依據本府教育局新北教特字第1130750991號函及本市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簡章規定:
(1) 學生已填滿8個志願,但所填8個志願皆未能安置者,得參與晤談。113年4月22日(星期一)於本市特教資訊網及適性輔導安置網公告並函文通知學校,有關可參加晤談學生名單請參見附件一。
(2) 志願未填滿以致無法安置者,鑑輔會不另安排晤談亦不予安置。
二、 晤談注意事項:
(1) 晤談意願調查及志願填寫:
1. 參加晤談:請於113年4月23-29日至本市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seapc.ntpc.edu.tw)/晤談與餘額/一般類科晤談作業項下完成下列事項:
(1)於確認參加晤談項下點選「參加晤談」。
(2)於選填志願項下,填寫「晤談期望志願單(參見簡章附表八)」(步驟:選填個案志願,確認存檔後,點選鎖定)。
(3)於下載晤談文件項下:
A.下載「晤談期望志願單」請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及學生簽名或蓋章。
B.下載「晤談安置建議表(參見簡章附表九)」空白表,由教師與學生、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及相關人員共同完成後,請學生、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以及個管教師簽名或蓋章,掃描後上傳(正本留校備查)。
(4)於回傳報名文件項下,
A.掃描「晤談期望志願單」(家長、學生皆已完成簽章)PDF電子檔上傳。
B.掃描「晤談安置建議表」(學生、學生之法定代理人以及個管教師皆已完成簽章) PDF電子檔上傳。
C.掃描個案九年級個別化教育計畫,PDF電子檔上傳。
D.掃描個案興趣量表結果說明,PDF電子檔上傳。
(6)上述資料電子檔逾期未完成上傳者,視同放棄晤談。
2. 放棄晤談:請於113年4月23-29日至本市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seapc.ntpc.edu.tw) /晤談與餘額/一般類科晤談作業/確認參加晤談項下完成下列事項:
(1)點選「不參加晤談」。
(2)填寫「不參加理由」。
(3)點選「鎖定」。
(4)下載「放棄晤談切結書(簡章附表十一)」,請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及學生簽名。
(5)mail該切結書掃描檔至本市適性輔導安置網服務信箱(seapc.ntpc@gmail.com),正本留原就讀國中備查。
3. 填寫前慎重思考並輔導家長及學生參考「新北市11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簡章-各職群尚餘缺額一覽表(請參閱附件二)」,完成晤談意願調查及志願填寫。
(2) 晤談日期:113年5月15日(星期三),確切晤談時間另行通知,請依後續通知時間報到。
(3) 晤談地點:採用線上會議模式,會議連結另函文通知。
(4) 出席人員:下列其中一方未出席,視同未到場,則不予安置。
1. 學生本人
2. 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委託人須填具委託書,且不得與學校教師代表為同1人)
3. 熟悉學生狀況之學校教師(如:導師、輔導教師或特教個管教師)。
(5) 請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確實轉知相關晤談通知,並協助家長完成相關晤談事宜。
(6) 倘有疑義,請洽市立泰山高中許孟筑組長、呂晏甄老師(02-22963625#240、242)及市立三重商工張舒雯組長(02-29715606#210)。
三、系統相關操作,請參閱「新北市113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使用手冊」第117-129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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