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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餘額安置名額(含二類簡章)

一、旨揭餘額安置名額請參見附件。
二、餘額安置限「未曾報名本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或其他直轄市辦理之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管道,且符合本市二類簡章報名資格規定者」才能報名。
三、報名(含網路及紙本相關作業)時間:114年5月26-29日。
四、其他相關規定請參見簡章,倘有疑義請洽本市第三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吳輔導員,02-260072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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