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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餘額安置名額(服務群科簡章)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5月20日新北教特字第11509620213號函辦理。
二、旨揭餘額安置名額請參見附件。
三、餘額安置限「未曾報名本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或其他直轄市辦理之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管道,且符合本市簡章報名資格規定者」才能報名。
四、報名(含網路及紙本相關作業)時間:115年5月26(星期二)-6月2日(星期二)。
五、其他相關規定請參見簡章,倘有疑義請洽本市第三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吳輔導員,02-260072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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