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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5學年度提供時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局115年7月3日新北教特字第1151276897號函辦理。
二、請務必詳閱公文及實施計畫。
三、為簡化行政流程、提升學校申辦效率,第1次申請學校毋須提報書面資料,本局逕予核撥服務時數,另補申請期程,請依核撥公文內容提出並檢附相關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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