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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補助國民教育階段無法到校就學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申請

一、申請對象:設籍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或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因罹患重病或障礙情況嚴重無法到學校就學,並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核定在家教育之國民教育階段學生,得申請本教育代金。但延長修業年限期間或已領取其他直轄市、縣(市)教育代金者,不得申請。

二、核發標準如下:

    1.經鑑輔會核定在家教育之國民教育階段學生,得申請補助本教育代金每月新臺幣(以下同)3500元。但延長修業年限期間或已領取其他直轄市、縣(市)教育代金者,不得申請。

    2.另長期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或醫療院所之在家教育學生,每月教養費用與本府社會局核定補助之差額高於3500元者,每月最高補助差額2500元。

四、申請時程:每年核發2次,申請時程如下:

    1.第1次:核給1月-7月教育代金,於6月申請。

    2.第2次:核給8月-12月教育代金,於11月申請。

    上述實際核給月數,以同意在家教育資格當月起計。

五、注意事項:

1.倘該月學生就養安置地點變動者,例在宅改為在院就養或相反之情形,則自變更次月起調整教育代金申請額度。

2.學生如申請延長修業年限通過,則其教育代金,於延長修業年限期間不再核發;另學生倘因故延遲入學,其於就讀國民教育階段得申請,但如其申請延長修業年限通過,其延長修業年限就讀時段則不予核給。

六、請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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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新北市特教諮詢專線 教育局特殊教育科 (02)2960-3456 (職掌分機表)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1樓

新北市秀山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國小到高中) (02)2943-8252 # 701~706 (職掌及信箱)
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2號(秀山國小內)

新北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02)8979-1352 # 601~607 (職掌及信箱)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7號(中正國中內)

新北市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幼兒園)
(02)8943-2041 # 725~744

新北市國光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02)2967-8114 # 500~510 (職掌及信箱)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25巷30號(國光國小內)

新北市林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02)2600-7210 # 101~107 (職掌及信箱)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北路一段425號(新北特校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