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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工作

服務對象

本市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

 

服務內容

詳見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工作流程圖。

 

相關業務與聯繫電話

  • 學生鑑定安置、就學輔導等,洽本市第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02)29438252,分機701至707
  • 適性輔導安置、轉銜與畢業追蹤等,洽本市第三特殊教育資源中心:(02)26007210、26007215,分機101至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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